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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养市生育补贴上调2倍相关通知 | |
內容 |
甲. 补贴对象
① 2023.5.1.后出生的新生儿(※截至2023.4.30.出生的新生儿,则按之前规定执行) ② 以分娩(领养)日为准,父或母在安养市完成居民登记并已经居住12个月 ③ 身份证上与新生儿登记在同一户的父或母 乙. 补贴金额 - 第一胎:200万韩元(每年分2次支付100万韩元) - 第二胎:400万韩元(每年分2次支付200万韩元) - 第三胎以上:1,000万韩元(每年分4次支付250万韩元) 丙. 申请:自出生申报日起12个月内 丁. 咨询:保健所健康增进科(万安 ☎8045-3104,东安 ☎8045-4969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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